面臨瞓天橋底單親母徬徨

【本報訊】出資買入屋居單位卻未能成為業主的卓樹賢,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心有不甘地說:「有乜理由將我啲血汗錢畀咗第三者」,她現時與一對十餘歲的女兒一同住在涉案單位,並對前景感到徬徨,擔心「孤兒寡婦」最終可能要被迫「瞓天橋底」,坦言「唔敢面對一旦敗訴呢個事實」。

卓透露,她任職會計,前夫是電子工程師,兩人於九四年結婚,兩夫婦當時月入共三萬多元,涉案單位的首期、供樓費用連律師費都由他兩夫婦一同支付,估計合共一百三十萬元,她一直在該單位居住,前夫於一○年病逝。她又指,她的前家翁和家姑雖是單位的註冊業主,但一直在深圳居住。此外,終院昨也特別向律師問到卓的前家翁和家姑的情況,擔心兩名老人家在交出公屋單位後無家可歸。律師向法庭表示,卓的前家翁和家姑多年來只會間中返回涉案單位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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