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園為死人分級迫遷

今日重陽節,不少紀律部隊人員及家屬會到浩園拜祭殉職摯親,不過,有警隊及其他紀律部隊中人擔心,非因英勇殉職的公務員,根據現行政策在浩園安葬六年後要「起骨」,須改葬於「金塔」。有警察協會代表指,「人都死咗,仲要分級,畀着你係死者家屬都好難受!」警察評議會員方代表昨日開會,要求管理層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訴求,讓所有殉職者可永久入土為安。

位於新界和合石的公務員墓地浩園,共有一百一十個葬位、一百六十五個甕盅葬位,以及一百二十個骨灰龕位。

政府拒絕永久安葬

根據現行規定,在浩園安葬的殉職公務員,如屬「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者」,可永久安葬;非因英勇殉職者則安葬六年後要「起骨」。

多個紀律部隊協會自○一年起要求政府不管身故者是否英勇殉職,均可永久安葬浩園,惟政府以土地有限及公平為由拒絕。

有警察協會指有殉職警員的家屬哭訴,擔心在浩園安葬滿六年、但非英勇殉職者的遺骸須「起骨」改放「金塔」,希望政府別打擾死者安寧。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認為,政府應該取消殉職分級永久安葬的安排,讓所有殉職者可以永久安葬浩園。警察員佐級協會及警務督察協會人員明日會到浩園拜祭殉職警務人員。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出,浩園土葬的葬位受到六年檢掘骸骨的政策所規限,當局平衡土葬政策、土葬土地短缺等因素後,決定只有因「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的公務員,才可在浩園永久土葬,其他殉職公務員葬滿六年後,骸骨須被遷葬,家屬可選擇遷葬至浩園永久甕盎葬位,或者在火化後安放在浩園壁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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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殉職警員的家屬擔心,非因英勇殉職的公務員在浩園安葬六年後要「起骨」,打擾死者安寧。

在沙士期間殉職的謝婉雯醫生亦安葬在浩園。

金英勇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