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不果侯志強涉滋擾老婦

【本報訊】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兼北區區議員侯志強及一名地產物業代理,昨被上水河上鄉一名年老女原居民入稟高院控告。老婦指二人於○九年利誘她交出所管有兩幅農地不果後,疑多次在該處作出滋擾行為包括破壞農作物及傾倒泥頭垃圾等,地產代理更在一○年被裁定刑事毀壞等三罪成立,判罰款三萬五千元。故老婦興訟要求法庭禁制二人再作滋擾、賠償事件中的農作物損失約五十一萬元及其他設施破壞的損失,以及頒令她是上述地段擁有人。

圖付原告八萬元收農地

原告劉愛嬌(約八十多歲),首被告萬振成及次被告侯志強。入稟狀指原告與丈夫自六二年起已在河上鄉第九十五約的涉案地段種蔬菜及果樹,且建有圍欄及小屋等,開始時有人收租,但六四年後便無人再收租,原告指自當時起已享有法例上「獨佔」該兩幅農地的權益。惟自○九年五月起,兩名被告指稱獲土地持有者授權要原告撤出農地,打算將上址改為村屋及行車通道;及後兩被告又表示願給原告八萬元要她交出農地。身在內地的次被告侯志強在電話回覆,對滋擾一事不知情。

案件編號:HCA 1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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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婆婆手持早年她在田內工作的照片,表明對地段持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