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雋永:大專不是學店

早前各自資大專院校成立自資高等教育聯盟,把副學士留位費劃一定為五千元,如學生在開學前獲政府資助的學位課程取錄,扣除行政費後可獲退款。但若獲樹仁、公開大學自資學位,或城大、理大和教院的資助副學位課程取錄,則不獲退回留位費。除嶺大外,其餘自資院校會收取五十至三百元報名費,而申請人不一定獲邀面試;非聯招學生的留位費更達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並不獲退回。

學生考試成績不如理想,進退失據之際,同時報多幾個課程,亦會考慮重修、覆卷、赴外國升學等途徑,以作保險,家長的經濟再困難,亦願意為孩子付出高昂的留位費。自資高等教育聯盟並不是學店,絕不能把學生當成生財工具。

副學士及自資學位已開辦多年,其教學質素、課程費用以及招生手段均為人詬病,教育當局應就院校收取行政費、留位費制訂標準,保障學生及家長。筆者建議無論學生最終選擇任何升學途徑,自資課程都應該退還除行政費外的費用。另外,長遠應建立自資學位及副學位統一收生機制,不獲聯招取錄的考生可自動進入第二階段聯招,既方便學生,又可避免學生家長奔走之苦,及多重留位費的支出。

今年內地院校免收港生學位留位費,打破香港「有錢才留位」的慣例,值得香港各自資院校借鏡。

鄧咏駿 新青年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