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傷痛未平 莫讓慘劇重演
今日係南丫島海難頭七,死者長已矣,生者常戚戚,只有吸取教訓,清除隱患,至可以杜絕慘劇重演,令遇難者安息。
今次海難原因有待調查,責任有待追究,依家最令港人感到震驚及迷惑嘅係:點解意外會造成咁嚴重傷亡?現行法例監管係咪足夠?
海事處處長話喎,二○○○年至今,本港海域平均每年有一百九十五宗船隻碰撞事故,大部分屬輕微碰撞,無人受傷。先唔講呢個數字係高定係低,有一點不可不知,好多情況表面睇冇乜大問題,但唔出事猶自可,一出事就大大鑊,所以大家千祈唔好忽視呢啲所謂輕微碰撞吖。
正所謂,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平時疏忽咗嘅安全漏洞如果唔及時堵塞,留下後患,積少成多,隨時導致災難性後果。嗱,海事處自己都承認,今次海難之後當局巡查發現,唔少渡輪嘅救生衣擺放位置不當,有啲甚至畀人塞咗入儲物櫃添。大吉利是講句,萬一發生意外,乘客周圍搵唔到救生衣,咁就大劑喇!
仲有吖,現行法例並冇規定本地渡輪上嘅救生衣要配備哨子,亦冇規定救生衣更換嘅年期,換句話講,就算好彩搵到一件亦唔包有「救生」作用。同樣牙煙嘅係,小朋友上觀賞煙花船要着救生衣、船家要備有乘客名單,呢啲所謂指引形同虛設,你話唔驚就假。
呢嗱,本報記者前幾日乘坐渡輪往南丫島時發現,雖然每張座椅下都有救生衣,但點樣攞同着,乘客只能斷估,有啲救生衣好易攞到,有的就要幾經辛苦用咗成分鐘至到手。講真,面對災難分秒必爭,任何延誤都可能要付出生命代價o架。
呢個世界最大嘅錯誤,就係同一個錯誤犯兩次。防止悲劇重演,最有效方法就係吸取教訓,防微杜漸,清除隱患,弊在港產官僚經常失憶,每次出事後都大大聲話要加強監管,係威係勢做場大龍鳳,可惜事過境遷,好快就冇咗件事,關人個關。
呢,舊年花園街排檔大火造成九死三十幾傷,當局喺慘劇後大鑼大鼓推出多項改善措施,但跟進不足,監管不力,依家花園街嘅安全隱患依然故我,劏房照樣遍地開花,萬一再發生火警,你話會有乜嘢後果?
唉,香港家陣已經夠悲情、夠混亂嘅喇,唔該港產官僚醒醒定定,除咗加強執法,更要堵塞法例漏洞,唔好等到再搞出人命至知道流眼淚吖,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