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邨強姦案青年盜竊

【本報訊】涉嫌於上水清河邨強姦十二歲女童而被捕的十八歲青年李俊賢,另涉在今年七月二十六日於元朗一酒樓偷去女知客放在休息室內的LV銀包及千元現金等財物,閉路電視拍下他入房前的片段,半個月後他再往酒樓,被知客認出報警。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押至十月十八日,待索取教導所等報告判刑;而他涉及的強姦案今日在粉嶺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TMCC 2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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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清河邨強姦案的被告李俊賢被揭另涉一宗盜竊案,認罪候判。(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