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租場時段上限可致雙贏

【本報訊】民政事務總署擬一刀切收回代管社區會堂的機構租用會堂設施優先權,有受影響地區人士認為當局可以彈性處理,如設立機制限定代管機構須於特別時節讓出部分時段,供其他機構舉辦節日活動,或設定代管機構優先租用場地時段的上限,以達致雙贏局面。

葵青區有多個社區會堂受新政策影響,該區區議員黃耀聰贊同當局與受影響機構再磋商租場安排,避免一刀切影響服務。他指出,過去確實有其他機構反映,代管社區會堂的機構常佔用較好的時段舉辦活動,又享有租金優惠,對其他機構造成不公,他認為可考慮對代管機構設立優先租場的時段上限。不過亦有同區議員認為應取消代管機構優先租用會堂的優惠,並設不同的計分制,以處理繁忙時段及非繁忙時段的申請才公平。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新措施可以優化會堂設施日常的管理和租用安排,達致公平、公開和具透明度分配會堂的租用,回應地區不同機構及巿民的訴求。相關建議將於明年初起陸續在地區實施,好讓各代管機構有充分時間作出相關準備,包括提出租用場地的申請。而有關建議並不影響代管機構現時參與管理會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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