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涉四項包攬訴訟

【本報訊】曾因違反專業守則而遭判處停牌半年的大律師梅國強,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四項包攬訴訟罪,指他涉嫌在九年間替客戶追討賠償金時有分帳協議,涉及款項約七十五萬元。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轉交區院審理,被告獲准繼續保釋至十月十九日轉到區院答辯。

五十二歲被告梅國強,被控四項包攬訴訟罪,控罪指他在九九年十月至○八年十一月間,非法地促使或輔助四宗在區院及高院民事訴訟案中的原告,與他訂立協議,即他會在原告追討得到的賠償金中收取兩成半至三成,作為他在訴訟得益中的份額;而被告確實在其中三案內,非法地向該三案的原告分取到四十二萬五千元、二十三萬五千元及九萬元得益。

據悉,是其中一宗民事訴訟案的原告檢舉被告,警方調查後再揭發其餘三案。

據資料指,大律師公會在去年三月發出公告,指大律師梅國強涉嫌自行致電客戶招攬生意,復與當事人議定「分帳」收費,以及在無事務所律師轉介下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最終被當事人投訴,經大律師公會的紀律聆訊後梅被裁定違反專業守則,判停牌六個月,停牌期由三月二十一日至九月二十日。

案件編號:ESCC 3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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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梅國強涉包攬訴訟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