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名稱待世衞公布 港暫定名SRDNC

【本報訊】港府昨日刊憲,將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列入法定呈報疾病,新疫症的正式名稱為「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SRDNC),港府同時賦予當局權力,在發現感染個案時可隔離病人甚至封鎖有關建築物。不過,全球最早發現人類感染此新型病毒的荷蘭專家,則將有關疫症命名為「人類冠狀病毒beta 2C」。

由於世界衞生組織尚未定對此新型病毒及新病症訂名,因此隨時會出現一種病症多個不同名稱的混亂情況。

沙士時曾爆名稱混亂

當局昨刊憲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將「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Severe Respiratory Disease associated with Novel Coronavirus)列為本港第四十六項表列傳染病,致嚴重呼吸系統病新型冠狀病毒列入第三十二種表列傳染性病原體。

回想當年○三年沙士爆發,初期同樣出現了不同名稱的混亂情況。由於疫症源於內地,最初找不到致病源(即致病的細菌或病毒),而病人普遍都出現肺炎的徵狀,因此內地將該疫症定名為「非典型肺炎」,與傳統的典型肺炎區分,以資識別,內地簡稱「非典」。

疫情愈演愈烈,病人以倍數上升,當時在不知致病源的情況下,世界衞生組織於同年三月二十四日,按照感染者的病徵,宣布將新病症正式定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香港取其英文簡稱,將該疫症譯為「沙士」,之後才將沙士列為法定呈報傳染病,因此名稱與世衞一致。

最後,由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揪出真兇,驗出新疫症由冠狀病毒引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