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案排期剔除聆訊

【本報訊】藝人周星馳早前被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他七千萬元投資地產佣金,案件昨於高院首次聆訊,兩名主角均無到庭,只由律師代表。被告一方要求將案中次被告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即周星馳於山頂普樂道十二號「天比高」物業的持有人,剔除出被告之列,于文鳳代表律師表示反對,法官遂把案押後排期聽取剔除聆訊的陳詞。原告于文鳳,首被告周星馳及次被告星揚海外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 15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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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昨沒有到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