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黨圍毆凌辱女生18歲懷孕女犯入戒毒所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去年遭童黨圍毆兼凌辱,更被迫僅穿胸圍在遊戲機中心內「行貓步」(Catwalk),案中多名年輕被告事後被捕,其中一名現時懷有身孕的十八歲女被告李嘉雯,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裁判官昨日按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服刑,官指這可協助她遠離損友;又指她離開戒毒所後已為人母,應為自己及嬰兒負責。

案情指去年八月二日下午,十六歲女事主與本案被告在內的一眾童黨在秀茂坪商場天台聊天,眾人不讓她離開並凌辱她近三小時,掌摑及圍毆她,後來更逼她穿胸圍在遊戲中心行Catwalk。涉案的另外一男一女被告早前分別判感化十八個月及進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KTCC 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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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嘉雯(靠窗者)被判入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