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非法集會六人認罪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及七名社運人士去年七一遊行後,以擴音器呼籲在場示威者留守在皇后大道中與花園道交界的馬路上,又慫恿他們「坐爆」警署以及不要與警方合作,並教導示威者被警方抬走時要放鬆身體等,因而令上址交通受阻塞。涉案八人當場被捕,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會及一項協助組織非法集會罪。包括「長毛」在內的其中六人昨於觀塘法院認罪,裁判官今日聽取眾被告求情始判刑。

五男三女被告依次是張錦雄(三十七歲)、周諾恆(二十八歲)、梁穎禮(三十歲)、梁國雄(五十六歲)、洪曉嫻(女,二十二歲)、岑子杰(二十四歲)、陳倩玉(女,二十四歲)及柯蓓茵(女,二十歲),被控於去年七月一至二日期間在香港協助組織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前六人認罪,今日判刑;後兩人則獲不提起訴,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長毛」事後表示與律師商討後,預計判刑應不會超過兩個月,故不會影響他的立法會議席。

案件編號︰KTCC 4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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