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客逾10萬存款 東亞銀行櫃員判監緩刑
【本報訊】東亞銀行女兼職櫃位員擅將客戶逾十萬元存款,轉入她男友戶口後盜款,以應付當時困境,之後她在浸會大學完成學業成為註冊社工服務社群,最終她亦被起訴。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並遭收押兩周,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接納她在財困時因未有尋求家人協助,「一時諗唔通」才犯案,現時她已悉數賠償,故判她入獄三十星期,緩刑一年半。
二十四歲被告梁倩欣,承認在一○年五月任東亞銀行香港仔分行兼職櫃位員期間,透過虛假交易,三度將顧客戶口內共十萬八千五百元,轉到她男友戶口後,再在提款機提走。至於定罪會否影響被告的社工註冊資格,社會工作者註冊局回應指不評論個別案件。
辯方昨再作求情指,被告學業成績優異又得家人支持,感化報告對她評價甚佳,而她本性善良,並強調她在犯案時仍未成為社工。辯方又指事發距今兩年,控方到今年五月始對被告正式起訴,有拖延檢控之嫌;裁判官則認為這源於被告並沒與警方充分合作,才令警方花費更多時間調查,但畢竟兩年確非短時間,所以才判被告緩刑。
案件編號:ESCC 19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