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策「珠江」改「蓮香」

【本報訊】港穗兩地「蓮香樓」爭奪「蓮香月餅」商標的官司,昨續在高院審訊。

廣州蓮香樓傳召前代理商倫國綱出庭作供,倫稱自八四年起已有代理廣州蓮香樓的蓮香月餅,於國貨公司及小型超市辦館發售,直至○七年由於來貨價太高,他才停止代理。他又指廣州蓮香樓出品的月餅,早於二十多年前便以「珠江月餅」之名在港發售,但其後因應內地國策轉變,便改回「蓮香月餅」之名,照他所知從無人把它與香港蓮香樓的貨品混淆。

案件編號: HCMP 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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