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手機洩行蹤笨賊爆竊囚20月

【本報訊】香港仔石排灣魚類批發市場一名魚檔買手,潛入隔鄰魚檔的辦公室偷銀包,惟買手卻不慎遺下手機在現場,事後他致電尋找手機,剛巧被到場的警員發現,結果行蹤敗露,警員藉歸還手機時拘捕他。買手昨承認一項爆竊罪,判監二十個月。

四十五歲被告裴錦全,承認今年五月十日非法進入石排灣魚類批發市場華仔海鮮的閣樓辦公室,並取走魚檔文員的錢包及魚檔財物。

案情指,華仔海鮮的東主和文員當日早上六時返到辦公室後,放下私人物品便離開,其中文員放下的銀包內有證件及七百元現金,兩人早上十時再返回辦公室時發現失竊,於是報警。

接聽警員來電自稱物主

警察到場調查期間,辦公室內桌上一部手機響了幾次,魚檔東主及文員發現該手機均非他們所有。警員根據來電顯示致電對方,被告接聽電話聲稱是該手機物主,警員遂到飯堂找被告,碰巧見到被告同事把一黑色袋交予被告,警員搜查該袋,檢獲涉案部分失物。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拿黑色袋進入失竊魚檔;而被告同事則指被告曾叫他保管該黑色袋一會。

案件編號:DCCC 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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