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內部仇恨

九月十三日晚九時許,深圳市公安局羅湖某派出所內,兩名警察飲彈而亡,其中一人是副所長,另一人是值班警察。官方已確認,事件並不涉及第三人,但誰殺死誰,仍無定論。

警察、槍、派出所內、射殺、上下級……如此多關鍵詞,令該事件頗具遐想空間。除極個別網友對死者表示哀悼外,絕大多數網友認為,原來警察不僅對百姓狠,對自己人也狠,死了未必是壞事。

該起警察內訌事件,是八月以來內地第三起由內部矛盾引發的殺人事件:前兩起是八月二十七日發生於湖南省邵陽市自來水公司的女職工燒死三名上級,以及九月六日發生於黑龍江杜蒙縣自來水公司的職工燒殺兩名領導事件。

一個危險的訊號是,三起事件中,網友的態度都高度相似,那就是:犯事者肯定是被逼無路了,領導該死(相當於粵語的「抵死」)。

每死一人,意味着一個家庭的破碎。但現在,人們居然將同情心給予了犯事者而非遇難者。這非常直觀地體現出,世道不公,戾氣囂張,馬列主義所宣揚的「內部矛盾」,已惡化為「內部仇恨」。

「矛盾」,尚有調和的餘地和空間,但上升至「仇恨」,則到了忍辱偷生、有機會就要滅絕對方的境地了。仇恨的力量有多麼巨大,不用多加描述,想想重慶市原副市長王立軍,就是因為仇恨,居然能把貴為國家領導人的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搞垮。那麼幾億普通百姓的仇恨,能把甚麼搞垮呢?

為了化解仇恨,古人往往會送女人、送錢糧、送官爵給對方。在現代,這都屬於賄賂行為。合法的辦法只有一個:你們如何讓矛盾惡化成仇恨的,反過來做就是了。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