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歡被追668萬

【本報訊】與「街市偉」吳偉就澳門新世紀酒店股權發生爭拗的女商人陳美歡,在港亦涉及多宗民事官非,昨日有三間公司分別入稟高院,指陳上月與該三間公司簽下買賣合約,陳答應把元朗Yoho Midtown共七個單位出售,惟最終合約未能完成,三間公司遂向她民事討回訂金、印花稅及律師費用等共六百六十八萬多元款項,另外要她支付相關利息及違約損失等。

三間原告公司分別是:金凰管理有限公司、桂寶有限公司、Ideal Properties Limited,被告均是陳美歡。入稟狀指金凰在八月一日向被告購下她的Yoho Midtown三個單位,金凰並就該三單位分別支付六十六萬八千至七十八萬八千元訂金;另各單位律師費各付了三萬三千至三萬八千多元,及各單位的印花稅二十八萬三千九百元至三十三萬四千九百元,有關款項共三百二十二萬一千多元。

入稟狀另指桂寶在八月一日與被告簽約,購買她的Yoho Midtown一個單位;惟合約未能完成,故追討她約一百零五萬二千多元。Ideal Properties則指稱在八月一日與被告簽約,購買她的Yoho Midtown兩個單位,合約亦未能完成,故追討她二百四十一萬二千五百多元。

案件編號: HCA 171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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