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員16歲女偷金鏈候判

【本報訊】父為懲教署職員的十六歲女生,竟在懲教署職員宿舍內犯案,半夜潛入無上鎖鄰居單位搜掠,但在偷到一條金鏈連收據後已驚醒鄰居,最終落網。女生昨於東區法院承認爆竊罪後,裁判官說:「屋企教唔到就由法庭來教。」下令將她還押至九月二十五日,待索閱其感化官、社服等報告後判刑。

被告黃芷盈,剛升讀中五,承認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凌晨近三時半,潛入赤柱東頭灣懲教署宿舍一單位偷竊一條金手鏈及收據。

案情指,女事主與家人住在案發單位,被告則住在樓上。當晚凌晨,事主在睡房內睡覺,被聲音驚醒,驚見被告正在翻弄她的床頭櫃,遂喝止被告,被告從大門走到樓梯逃走,事主追截不果,返家點算發現遺失一條金手鏈連收據。警方接報到場逐戶搜查,在被告家中找到她,又從她的小錢包內起回失物。被告表示因一時貪心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父親是懲教署職員,她的父母在她七歲時離異,她現時跟母親及妹妹同住。她在校內操行良好,明年要參加公開試,她一直擔心會因本案喪失自由影響學業而承受不少壓力。

裁判官說:「唔變番好讀書都無用。」裁判官指,被告年紀輕輕便犯下如此嚴重控罪,背後必有重大原因,但她未有向人披露,惟有將她還押兩周,希望她能向感化官坦白。

案件編號:ESCC 2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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