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歐遊密會男模

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姪女榮文蔚被男模密友涉嫌擅持卡狂碌案昨審結,法官押後至十月八日裁決。被告顧志雅在庭外再爆與榮文蔚的交往片段,指榮文蔚前年跟丈夫、兒子和健身教練到西班牙旅遊時,暗中安排顧「前後腳」往西班牙密會,入住同一酒店。兩人出入時曾遭榮文蔚丈夫阮偉文撞破,但榮文蔚仍大方地介紹顧給丈夫認識,說顧是她在異地巧遇的「朋友」,而該次旅程的食宿費由榮文蔚全包。

三十五歲被告顧志雅經審訊後於日前被區院裁定十八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全部表證成立,顧選擇不自辯,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法官押後裁決。顧面對大批追訪時有問必答,對於有指他被榮文蔚「包養」,顧斷言否認說:「你哋點講我控制唔到!」堅決指他於案發時與榮文蔚是純粹「男女朋友關係」又透露除了該次西班牙之旅外,亦曾跟榮文蔚同遊日本等地。

顧長期失眠 求診精神科

顧聲稱,他認識朋友不會先考慮對方的家庭背景身份,發展至今令他感到「無辜、被動和困擾」,他亦有感連累到家人朋友,他因官司纏身而承受極大壓力,長期處於失眠狀態,需要看精神科醫生及每日服安眠藥,亦令他無法發展事業,包括返回內地及做公關工作。顧慨嘆道:「經一事長一智,以後不要輕信他人,要帶眼識人!」

主控官萬德豪結案陳詞稱,被告是一名正常成年人,應明白冒他人身份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詐騙行為,且被告涉案的「碌卡」模式不尋常,他每次都是單獨購物,同時買下多部iPad後即時放售套現,明顯視榮文蔚的信用卡是「提款卡」。

辯方大律師反駁說,被告因取得卡主同意,加上相信有人會找卡數,在認為沒有人會有損失的情況下,所以用了榮文蔚的信用卡。此外,比對涉案十八次交易及信用卡背的簽名,簽名明顯有別,可見被告簽單的簽署明顯隨意,沒有刻意冒簽之嫌。

案件編號:DCCC 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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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顧志雅表示飽受案件困擾,每晚要食安眠藥。

榮文蔚(左)與丈夫阮偉文(右)不時一起出席社交活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