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三條密令 貪曾敢違乎

曾蔭權六月三十日午夜時分一卸任,僅僅一天便溜出香江,到外國避難。是的,是避難,一點不誇張。因為曾蔭權執政七年,貪腐成性,禍港殃民,民憤極大,又被廉政公署調查,他的確是有禍在身、有難在身,如果不趕快逃離香港躲起來,日子絕不好過,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對曾蔭權而言再「恰當」不過也。

然而,貪曾走難避風頭,他自己是覺得「安排妥當」了,但朝廷對他並不放心,知道此人「不是一盞省油的燈」,知道他對朝廷及梁政府有很大心結甚至不滿,估計他不會「消停」,不會「老老實實」在外國「閉門思過」,而是很有可能「鬧騰」點甚麼。故有消息報道,有關方面曾對貪曾下達三條密令,一曰九月九日立法會選舉前不准踏足香江,以免他搞搞震;二曰不准他接觸政府官員;三曰不許寫回憶錄或自傳。如果貪曾違反上述密令,香江執法機關將對他「不客氣」,因為這小子本身就「身有屎」也。

然而,貪曾會不會謹遵密令呢?很難講。有報道說,有人七月底、八月初某日在跑馬地一餐廳見到曾蔭權「用膳」。看來他是偷偷溜回香江也,只是沒呆多久,九月九日之前又溜走了。

不過,朝廷和府衙有沒有足夠的人手「睇住」曾蔭權是否「謹遵密令」也大成問題,貪曾如果偷偷摸摸以各種隱蔽方式和香江官員接觸,有關方面並不容易了解掌握。至於寫回憶錄或自傳這條,朝廷可以暫時放心,一是貪曾肚子裏墨水很有限,寫回憶錄或自傳沒那麼容易;二是即使寫了,他也不敢那麼快發表,貪曾這個人一向只敢幹偷偷摸摸之事情也。

柳太極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