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賊喊捉賊 超市偷生果候懲

休班警在超市把榴槤肉、水晶梨及開心果放入手提袋,然後擺脫保安跟蹤,衝出超市在東薈城狂奔逃走,卻丟失手提袋令其身份敗露,他返回超市表明警員身份,更「賊喊捉賊」,稱因追賊才忘記付款。他被控盜竊罪,裁判官昨裁定罪名成立,准被告保釋,把案押後至九月二十一日判刑。

四十五歲被告林建邦,於九三年加入警隊。荃灣法院昨裁定他於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在東涌東薈城「Taste」超市內盜竊罪名成立後,辯方指他將面臨紀律聆訊,很大機會被革職,這是對他的最大懲罰。

除了聲稱因追賊心切而忘記付款外,辯方又傳召專家,指被告由於患上抑鬱及失眠,誘發他在案發時產生精神病徵,會短暫失去意識及不自主做出盜竊行為,他事後並不自知,他因此並無盜竊意圖。惟控方專家證人指,基於被告逃走時曾回望追截他的保安,推斷被告當時有意識逃避追截,犯案時亦不受精神問題困擾,顯然有不誠實意圖犯案。裁判官裁定被告追賊的辯解不可信,指商場閉路電視錄影只見被告狂奔而不見賊蹤,他亦沒有受精神問題困擾,而且有不誠實意圖犯案,故判他盜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TWCC 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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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建邦被裁定盜竊罪成後,很大機會遭警隊革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