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小氣候:閃推港人港地 慎訂買賣細節

新政府連續兩周出招打壓狂飆的樓市,繼早前公布梁十招後,特首梁振英再敲定港人港地計劃,並宣布選址啟德兩幅用地發展港人港地項目,土地最快明年推出市場,三至四年後便有物業應市。行動彰顯新政府堅定平抑樓價的決心。然而,港人港地計劃閃電式推行,可見的漏洞不少,如買家身份的法律挑戰、三十年轉售期由甚麼機構鑑定港人買家的身份?

港人港地,顧名思義便是為港人建、由港人買及持有者必須為港人,在這三大原則管控下,發展商在項目拓展上受到制約,未來還會衍生物業在第二手及以後買賣的業主資格確認問題,如由梁振英口中的律師負責,是項安排有否曾諮詢業界並得到支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早前談及港人港地框架時曾透露,計劃或先在公營的房屋機構中引入,現時居屋計劃的申請對象必須是符合家庭資產的港人;至於房協亦在早前開售的深水埗項目「喜雅」引入了港人港地式安排,僅剩市區重建局可加入。惟了解市區重建局運作的人均知道,市建局每一項目均依賴龐大資金,因局方須先向舊樓業主收回業權,然後重新建築及發展,待售樓後才有資金回籠,過程中流動的龐大資金不少來自合作的私營地產商,若市建局引入港人港地模式,該局與私人發展商的合作是否仍然緊密?計劃先行的資金何來?

除了市建局的資金鏈外,計劃還存在兩個層面的危機,第一是賣地條款的規定會否遇到法律挑戰?若待樓盤推售時才遇到法律挑戰,新政府藉此滅樓市大火的希望便落空或大大延後了,而港府內部的評估亦不敢撇除或遇外界挑戰指違反《基本法》;另一個危機是,計劃無疑為本港樓市帶來一個新操作、新挑戰,但會否因而影響香港市場的靈活化及市場化呢?種種問題及疑難均須政府進一步解釋。

港人港地的關鍵之處正是防範非港人參與炒賣,但任何一種管制均會令原本極自由的香港物業市場出現暗湧,自由是香港社會及經濟的最寶貴資產,張炳良及領導發展局的陳茂波在制訂計劃細節時,都應以減少市場束縛為大原則,若因穩定樓市而殺雞取卵,實非港人之福。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