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漢批(月爭)傷兩食環

【本報訊】身高六呎猛男隨街吐口水,復「批(月爭)」連傷食環署兩職員被捕。現場香港仔大道一八五號對開,昨晨八時許,食環署一名職員(四十餘歲)巡經上址時,發現一名六呎高男子隨地「放飛劍」,即上前擬票控,期間該漢仍拒絕依從,並與兩職員發生糾纏,混亂中其中一名職員被人打傷胸口,另一職員被「批(月爭)」傷胸及耳,警員接報趕抵,將涉案男子拘捕,兩職員送院治理。被捕男子姓李(四十五歲),報稱背痛,被帶署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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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遇襲受傷的食環署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