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足浴店違規變賓館

足浴店化身「足浴賓館」!在個人遊帶動下,本港酒店及賓館房間供不應求,最近竟然有足浴店分一杯羹,違規給旅客留宿。本報記者追查發現,在旺角及尖沙咀的旅遊區,部分足浴店除了出租按摩房外,有的更連按摩椅也不放過,以每晚高至三百元,租予旅客過夜賺錢,有足浴店甚至公然在燈箱貼上「歡迎自由行按摩過夜」的宣傳標語,招攬旅客。法律界人士直指,此做法儼如經營無牌賓館,隨時要負上刑責。

「呢度係咪有得過夜呀?」數名內地旅客步入旺角一間位於商住大廈十一樓的足浴店,以「半鹹淡」廣東話向女店員詢問,是否有房間出租留宿,連同她們身後一箱箱行李,以及「血拼」的戰利品,足浴店的大廳已幾近逼爆。

該間足浴店面積僅四百多平方呎,設有兩間按摩房,大廳則擺放六張按摩椅及一些簡單家電,與普通足浴店無異。不過,該間足浴店提供的服務,卻獲內地旅客「激讚」,惟讚賞的並不是技師的手勢,而是廉價的留宿服務,有旅客甚至在網誌公開向同鄉「表揚」。

記者日前以內地旅客身份到該間足浴店視察,甫踏入大廈入口,已經見到足浴店擺放在地上的宣傳燈箱,貼有「歡迎自由行按摩過夜」的字句,更附上聯絡電話,方便旅客查詢。「係咪按腳呀,先生?」記者踏入足浴店,指欲查詢租房過夜收費,一名女店員即熱情地上前招待,並講解不同服務的收費。

瞓房三百睡椅一舊

「過夜嘅話一間房(按摩房)收三百蚊,有兩張床,加床就要加多一百蚊,按腳收費另計,但有半價。」該女店員帶記者到按摩房參觀,房間面積細小,僅能並列擺放兩張按摩床,床上擺有枕頭被鋪,該女店員指經常有個人遊旅客入住。

之後,她又帶記者到洗手間,指內裏有熱水爐和沐浴液,可供顧客使用,「其他地方都冇呢度咁平,我哋舖頭營業時間開到深夜十二點,但如果冇客入房按摩,你哋早啲上嚟瞓都可以,瞓到第二朝十點至十一點走。」

眼見記者猶豫不決,該女店員即推介另類優惠服務,「你覺得貴嘅話,可以瞓大廳按摩椅,一百蚊一晚!」記者表示要待購物後再決定,她指大廈設有密碼鎖,如入住可先致電足浴店,她們會下樓迎接。

無牌經營可囚兩年

除了上述足浴店外,部分尖沙咀的足浴店亦違規供旅客留宿,在其中一間足浴店內,雖然出租房間予旅客過夜,但房內只有按摩椅供旅客睡覺。該店員坦言,光顧住宿服務的多為內地旅客,每人收費三百元。該店員指,店內沒有供旅客存放行李的地方,故旅客入住後不會再外出,至翌日早上十一時前才離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足浴店店員指明供客人入住的房間收費與按摩服務收費是分開收取,反映足浴店是以收費形式提供住宿服務,此舉是涉嫌無牌經營旅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十萬元及入獄兩年,如相關足浴店在被定罪後仍繼續無牌提供住宿服務,可每日加罰兩萬元。

記者表明身份向有關足浴店查詢,旺角該足浴店承認會讓旅客留宿,惟未有回應違規與否問題,而尖沙咀有關足浴店則指未有提供留宿服務。

警方發言人表示,該兩間店舖未領有按摩院牌照,而根據按摩院發牌條件規定,顧客不得在營業時間外於院內逗留。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該兩間店舖並無申領旅館牌照,署方會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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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旺角一間足浴店大廳擺放數張按摩椅,每張過夜價一百元。

有足浴店的女店員(左)講解過夜收費。

足浴店設洗手間及淋浴,供旅客使用。

旺角一間足浴店的宣傳燈箱貼有「歡迎自由行按摩過夜」的標語。

內地旅客點睇
鄧小姐(教師):「香港嘅酒店同賓館房價貴,我通常嚟香港會選擇即日來回,方便啲。」

趙先生(學生):「足浴店唔係正規賓館或酒店,一定唔會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