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准放5天侍產假

【本報訊】教育局向全港資助、按位津貼及直資學校發通告,本學年起,已連續服務學校達四十個星期的男性教職員,在子女出生時,最多可獲批五天全薪侍產假,讓在職父親有更多時間照顧初生嬰兒及妻子。男教職員需於嬰兒預計出生日期前四星期,至嬰兒實際出生日期後八個星期內放侍產假。

通告指明,合資格員工可一次過或以半天為單位放侍產假,而享有侍產假的次數及子女的出生地點不設限制。侍產假是以現行學校處理假期的基本原則為依歸,而以「薪金津貼」聘請的教師放侍產假,如符合聘請代職人員的既定條件,學校可以實報實銷形式向教育局申請發還支付代課教師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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