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男生販毒囚七年

【本報訊】十四歲中三男生夥同一名十九歲青年替他人帶毒,惟男生帶着七百多克K仔準備售予他人時被警員截獲,男生再帶警員到旺角一單位拘捕十九歲青年,警方在單位檢獲約三公斤K仔,市值五十一萬多元。兩名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販毒罪,法官指販毒是嚴重的罪行,兩人雖年輕,但也不能輕判,因輕判等於向犯罪分子發邀請卡,令他們找年輕人犯案,遂判男生入獄七年,青年入獄十年。

案情指詹姓被告去年七月三十日凌晨三時許,在尖沙咀寶勒巷玫瑰大廈外被警員截查,警員在他身上搜出約七百七十克K仔。詹及後再帶警方到通菜街一個單位,警方於單位內發現被告張力山及檢獲約三點一公斤的K仔。警誡下詹承認替他人帶毒以賺取萬多元酬金。

案件編號:HCCC 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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