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導師脫非法性交罪

【本報訊】音樂男導師受聘於中學擔任中樂團指揮期間,與十五歲女團員共譜戀曲,並涉嫌分別在辦公室和住所撫摸女團員及多次與她性交,男導師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及三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案件經審訊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全部脫罪。

玩弄權力遊戲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提出分手後,女事主為求復合而不停滋擾被告,甚至捏造事實或幻想被告做了不存在的事,並要挾被告以玩弄權力遊戲,故不接納她的證供,裁判官更慨嘆女事主此舉難以找到真愛。

裁判官指女事主X無疑是瘋狂愛上被告陳健斌(三十六歲),故兩人分手後,X做了很多不理性的行為以挽回愛情。裁判官認同人陷入感情糾結時難免失去理性,做出平時不會做的行為,但X的反應比一般情況激烈,包括去年初至八月間,X除聲言會隨身攜帶鎅刀尋死、狂發手機短訊罵被告「賤人、大話精」、要被告「分莊閒」及恐嚇令他失去工作外,X更曾在被告家門寫大字,揚言要被告後悔。雖然X聲稱出於公義才頂證被告,以免日後有其他女子受騙,但裁判官觀乎X言行後,認為她並非如此大公無私,種種行為顯示她想藉滋擾行為復合。裁判官質疑X生安白造或幻想被告做了不存在的事,故被告雖非必然可信,但仍判他脫罪。

被告被控於前年八月至十月期間,在其油麻地的辦公室內非禮X及與X非法性交,又在大埔家內兩度與X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KCCC 13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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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健斌獲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