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房署獎勵 違規租客?

近日有報道指政府正考慮以補償金方式回購公屋閒置戶的租住權,藉此加強公屋流轉,用作安置輪候冊人士。如果政府真的落實此措施,變相獎勵公屋租戶公然違規、漠視法紀,可謂大錯特錯。

所謂「閒置戶」,特別是指那些租而不住但又拒絕交出單位的獨居戶主。他們違反規定,擅自把單位轉作儲物用途,更有罔顧法紀者把單位再租給別人圖利。據報,閒置戶警覺性強,房署職員難於執法,故此政府才考慮誘之以利,務求收回單位。

筆者兼任區議員多年卻發現,閒置戶難以檢舉是由於房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人手不足及敷衍塞責,一般甚少主動巡查;即使收到投訴,亦只在辦公時間作例行家訪,甚少作深入調查,更遑論作出指控。白天家訪正為那些閒置戶提供要上班或逛街的開脫藉口。無怪乎,房署過去數年對這些閒置戶顯得束手無策。

平情而論,政府與其捨本逐末,向閒置戶大灑金錢,倒不如投放資源嚴打這些違規分子。首先,房署應擴充專責小組人手,主動深夜巡查。再者,小組在特定期限內如多次無法於所屬單位接觸戶主,應立刻向戶主發出警告信要求合理解釋;如無合理解釋,就應即時取消戶籍,收回單位。

房署考慮向閒置戶提供補償金等於姑息養奸,最終只會鼓勵更多戶主成為閒置戶,濫用政府資源。

陳偉強 理大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