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皮條理大生 患絕症獲減刑

【本報訊】三十二歲理工大學男研究生溫祖耀,去年底涉嫌安排一名菲律賓男子來港做男妓,專門服務男客,早前於區院被裁定販運他人進入香港、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藏毒、藏有吸食毒品工具及管有第一部毒藥五罪成立。法官昨判刑時考慮被告罹患不治之症、背景良好等因素,酌量減刑四個月,判囚十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警戴口罩手套錄口供

辯方於開審時曾提及被告有不治之症,為保障私隱,法官下令不得公開其病情,故一直只以「該疾病」稱之,又或寫在紙上;在被告被捕初期及錄取口供時,警員均戴上口罩和手套,但審訊時懲教人員則無戴口罩。辯方昨指,有傳媒連番追訪被告及其家人並在其寓所安裝攝錄器材,令他不勝困擾,望法官減刑,但法官指此非求情因素。

對於被告患有不治之症,懲教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尊重犯人私隱,病症資料屬機密,只有醫護人員等可取閱;另若犯人所患病症具傳染性,職員進行保安檢查時,須戴保護手套採取安全措施。

案件編號:DCCC 2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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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溫祖耀因患有絕症,獲法庭酌情減刑。(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