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村僭建案 兩村民無力聘律師

【本報訊】上水金錢村兩名村民被指在物業中僭建後,政府下令二人清拆違例建築,惟他們涉嫌沒有遵從命令而被屋宇署票控。案件從本年初至今已提堂五次後,昨於粉嶺法院進行預審。兩名被告在庭上聲稱無力聘請律師,又指政府曾發信承諾暫時不會作檢控,要求暫緩案件。裁判官則指自願申報僭建計劃並不適用於兩名被告的建築物,下令將案押後十月十五日開審。

兩名被告侯國祥及李君畦,同是上水金錢村一座物業的擁有人,他們各被票控在一○年十二月五日至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期間,沒有遵從命令,進行清拆違例建築物的工程。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昨帶領逾百名村民,在庭外聲援被告,侯志強指稱政府言而無信,並表示︰「打擊僭建唔應該首先搵新界開刀!」

被告侯國祥在庭上表示,政府曾發信承諾在今年九月前,不會對他與李的僭建物作出檢控。但官卻指侯涉及違例的三十呎閣樓並不適用於自願申報僭建計劃。侯又指因律師費昂貴,請不起律師代表他與李。官則指案件涉及重要的鄉村事項,又說︰「你哋咁團結,唔明點解搵唔到收費相宜的律師。」官又指兩名被告如果以違反人權法或基本法作抗辯理由,需在案件開審前以書面向控方提出。

案件編號︰FLS14713/11,FLS147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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