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公權私有化
新近發生在江蘇靖江的一起官二代行兇案,引起極大民憤。視頻顯示,十日晚七時許,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陸勝民之子陸劍波,因家人和鄰里發生口角,便從汽車中取刀猛砍對方。陸劍波一邊砍人,一邊還叫囂:「公安局是我家開的,跟老子幹,我要你的命!」
陸劍波的狂妄,其實和高喊「我爸是李剛」的李啟銘毫無二致。在他們眼中,父輩的權力不僅是對自己的蔭護,還是家中一件得心應手的工具,拿來用在手中,不僅可巧取豪奪、橫行霸道,還可當作無法無天、凌駕於法的擋箭牌和免死牌。一句話,他們父輩執掌的公權力,已被包括父輩在內,以及他們自己,看作是自己家族私權的一部分。既是私權,當然就要捍衞家族每個成員的利益。
這樣的邏輯,在官二代看來,理所應當。但卻不由得人們不思考,公權緣何就變成了私權?除去權力缺少有效監督制衡外,權力的賦予機制是否問題更大?在一個公權的授予與普通人關係不大的國度,公權的異化就必然是早晚的事。透過李啟銘和陸劍波,人們不難發現,公權異化為私有,已經不單是一時一地的性質,而是具有了相當的普遍性。
薄谷開來合肥受審,這起看似普通的護犢殺人案,隱藏着更深的公權私有本質。有內地律師指出,這起案件從預謀到殺人,再到殺人後以各種手段掩蓋,都是以公權的名義堂而皇之地進行。一個政治局委員夫人,僅因為丈夫的權力,便具有了指揮國家公器殺人犯罪的資格。相對於李啟銘和陸劍波,薄谷開來顯然更進一步,別人拿公權掩蓋犯罪,她拿公權直接犯罪。
公權被如此蹂躪,還要談「權為民所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