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拍裙底

二十八歲會計師趁早上港鐵金鐘站人來人往趕上班之際,在站內徘徊「獵艷」,十二日內瘋狂用手機偷拍了三十六名女士的裙底春光,最終遭一名男途人目睹他乘扶手電梯時姿勢古怪,將手機放在屈膝上,並對着前面一名女子裙底,及後又發現他繼續逗留在大堂徘徊,遂通知巡警將他拘捕,警方其後在其手機檢獲二百零一張裙底照片。

男被告林世浩昨於東區法院承認二十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法庭指案情嚴重必須判監,現先將他還押監房看管至九月四日,等候索閱他的背景及心理專家報告才判刑;辯方指被告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成員。

案情指今年七月九日早上九時許,一名姓蔡男途人在港鐵金鐘站乘扶手電梯從月台到大堂時,行經被告的身邊,發現他的姿勢古怪,一隻腳踏在上一梯級,膝上放着一部三星Galaxy Note,鏡頭則向上對着前面一名女子的裙底。

但蔡當時不肯定被告是否在拍照,因此沒有出言制止,但之後發現被告到達大堂後沒有離開反而在徘徊,遂向附近的巡警舉報。警員當場將被告截停,並在被告的手機內找到二十四張上述女子的裙底照片,此外,還發現共一百七十七張自六月二十八日開始拍攝、涉及其他三十五名女子的裙底照片。

被告在警誡下直認不諱,表示全部裙底照片都在港鐵金鐘站內拍攝,聲稱因好奇及貪玩才犯案,已感到非常後悔。辯方求情時亦指被告沒有案底,被捕後從實招認,他會尋求心理專家的協助,希望法庭考慮月入三萬元的被告,事業必因本案而受影響而予以輕判。

惟裁判官明言不接納被告因貪玩好奇而犯案的說法,指他在短短時間內重複犯案,判監是唯一合適的刑罰,但鑑於被告沒有案底,過往品格良好,故先索閱報告了解其背景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ESCC 29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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