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董事涉騙教協184萬
【本報訊】兩名視光公司董事,涉嫌向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訛稱,他們聘用了數名兼職視光師及學生助理在教協的兩個中心內工作,又誇張部分職員的工時及薪酬,從而騙取教協逾一百八十四萬多元,兩董事遭廉正公署控以欺詐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四日轉至區域法院提訊。
兩被告准以五萬元保釋外出,並下令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兩名被告分別為四十六歲的羅偉健和四十五歲的陸志華,同為其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控罪指他們於○四年十二月一日至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向教協虛假地表示他們在教協旺角及銅鑼灣的視光中心,聘用了一名兼職視光師及三名兼職視光學生助理,但其實該四名人士在該段時期沒有於兩中心受僱。
案件編號:ESCC 2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