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小都可以係黑錢

【本報訊】租用戶口予他人屬危險行為,輕則被取消戶口,重則犯上刑事罪行。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若租用者以戶口作逃稅或犯罪買賣,戶口持有人亦可能惹上官非,隨時觸犯串謀犯罪或訛騙:「出租銀行戶口本身唔犯法,不過一旦有人用嚟洗黑錢,無論出租定係租用者都會出事。」

父母恐要負刑責

梁又指,市民出租銀行戶口時,可能以為交易金額不大,出現「洗黑錢」機會微,放下戒心,但次數頻密的小金額交易,數目便會變大,判斷金額大小根本不能得知對方有否犯罪:「根本就唔應該出租(銀行戶口)。」梁強調,若出租戶口的人士未成年,一旦涉及洗黑錢,協助開立銀行戶口的父母亦有機會負上刑責。

過去三年,已有九百一十三人因參與清洗黑錢而被定罪。今年五月,兩名中學生涉借出銀行戶口,在警方偵破網上詐騙集團時一併被拘捕。就市民「出租戶口」,警方發言人表示,任何人處理知道或懷疑罪行的得益,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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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鏗指學生出租銀行戶口,如戶口被洗黑錢集團利用,便會觸犯法例。

出租戶口好危險
麥先生(大專生):「佢哋租個銀行戶口嚟做咩先?咩都唔知,個戶口好易畀壞人利用。」

劉小姐(公務員):「出租銀行戶口,咁樣做唔係咁好,驚畀人做不法勾當,自己唔會為錢出租戶口。」

李小姐(護士):「我唔知(出租銀行戶口)係咪犯法,但都唔會咁做,驚被人用嚟洗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