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救人者無屍骸

常言道:「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放諸今日中國,饒具現實意義。

話說湖南有一位叫王培軍的魚販。一天,王培軍駕電單車返回街市,不慎與一名騎三輪車的菜販相撞,菜販跳車,撞倒一名八旬老婦,王培軍好心下車扶起老婦,將其送院檢查,本已確診無礙,詎料老婦獅子開口連環索賠,索價由一百元逐步加到二十萬元。結果,王培軍不堪被屈,服毒自殺身亡。

夠荒唐麼?未算。在中國,更荒唐的救人被屈事件多的是,已經到了不能盡錄的地步。而今看到王培軍的下場,人們更加不難明白為何十多名冷血路人對命懸一線的小悅悅視而不見,皆因救人是一項傾家蕩產的高危動作。被救者狼心狗肺誣告恩公,糊塗官誤審亂判草菅人命,救人者被迫以死自證清白,這就是我們的祖國。

救人被屈的悲劇不斷上演,反映司法制度之荒唐、社會道德之淪亡。社會各界對此多有反思,有人組織義務律師團,幫助被屈者奔走伸冤,有人呼籲當局引入見義勇為法,立令保護救人者的權益……可惜啊,縱使改革呼聲不絕於耳,偏偏當局一概充耳不聞。人們不禁要問,究竟還要發生多少次小悅悅事件,才能喚回中國人久違了的良心?究竟還要再死多少個王培軍,才能敲醒官僚那條麻木不仁的神經?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