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競賽鬥快 選票鬥多

比如跳高,早期的選手用胸越式,現在的選手用背越式,要怎樣跳,裁判不會管,人過了杆子沒落下來便成功,原則就是鬥高,誰高誰贏,不會胸越、背越變成兩個項目。又比如賽跑,有人垂肘,也有人屈肘跑;有人用腳掌,也有人腳跟着地,反正誰快誰贏,沒人管你用甚麼肢體動作跑。

看徑賽項目,看得最彆扭的是競步,既要鬥快又要限制肢體動作,扭扭擰擰;搞不好也是動用最多裁判的單項,要人盯人沿途監看選手有無犯規,隨時發出紅黃牌。想深一層,泳賽其實差不多,游泳也是鬥快,卻分了四式,而徑賽場卻沒搞出個四乘一百米四式跑。

游得最快的是自由式,但其他較慢泳式卻能保留下來,一開四,如果田賽徑賽分開計,游泳才是奧運會金牌最多的項目。觀眾看習慣了,也沒人質疑,道理便是溫水煮蛙。

比如選舉的目的是追求民主,選票鬥多好比競賽鬥快,最簡單莫如分區直選,一人一票,票多者勝,愈能反映民意。功能組別便像硬繃繃開出來的項目,說是一人兩票,但二十幾萬人跟三百多萬人的都叫功能組別,少數人選出傳統三十席,多數人選出新增五席,一樣說是選舉,含金量卻不公平。今屆政府說會檢討政制,但功能組別多的是既得利益者,到時候還不是弄個扭扭擰擰的保留方案出來。

徐傑昌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