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割鳳姐六旬翁候懲

【本報訊】六旬無業漢被控搶劫油麻地廟街一名鳳姐,並以𠝹刀割向鳳姐臉龐、大腿及腹部至下陰等位置,造成五處長逾十厘米傷痕。案件在高院審訊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成,控方隨後披露被告有多達四十次搶劫及傷人等案底。法官決定先取心理及精神等報告,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

六十三歲被告陳華炎,原被控兩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廟街一單位意圖使周艷(四十一歲)及楊萍(三十八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惡意傷害她們。被告亦被控同日同地搶劫周艷一個手袋,內有一千七百元、兩張提款卡及價值千多元的手機。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個多小時後,裁定他傷害周艷的罪名成立,但傷害楊萍及搶劫罪則不成立。

控方指被告是文盲,已婚並育有三名子女;控方指被告早於六八年十九歲時開始犯案,有四十次毒品、傷人及搶劫等案底,辯方得悉被告的案底纍纍後以「瞠目結舌」來形容。

案件編號:HCCC 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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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華炎(靠窗白髮者)要還押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