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愛爆疑兇一腳踏三船

井頭村隱形富翁被謀殺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吳雅倫的前女友出庭作供時爆出被告曾一腳踏三船,當時除了在井頭村與她同居外,被告在該村還有另一頭住家,而被告正室則在內地生活。女證人表示被告與她分手後返回內地,但是在案發期間忽然出現,要求在她的住所借宿數天,期間被告曾經試戴假髮,並問她是否像老人家。

女證人蕭佩斯作供面對被告時表現緊張,不時啜泣。育有一名九歲兒子的她,當被律師問到兒子父親是誰時,一度拒絕作答,直至法官表明她需要回答,她才答是被告吳雅倫(五十三歲)。蕭表示與被告認識十年,曾與對方租用死者鄧路來(七十四歲)的井頭村村屋單位同居,但被告與她同居期間,曾一度與一名叫Vicki的女子,在井頭村內另築愛巢。直至○八年,她和Vicki差不多同時與被告分手,至○九年,被告返回內地與妻子生活。

提款當日弄白髮眉

蕭指一○年十一月,被告突然到其葵涌住所找她,表示要借宿數天,她答應後曾問被告為何回港,但對方無回答。被告又問她借去八達通使用。據記錄,該八達通在十一月九日和十日曾被人用過,乘搭往返葵涌至井頭村的巴士及專線小巴。此外,蕭又表示,被告在十一月九日曾在她面前試戴假髮,並問她像不像老人家,到翌日亦即被告被指冒充死者往銀行提款當日,蕭亦見到被告把頭髮和眉毛弄白。

蕭表示,被告在十一月十一日離開後致電給她,說在其住所的抽油煙機留下了三萬元給她;數日後被告又來電,說在其住所櫃底藏有二十萬元,叫她拿出後與一名叫林燕的女子聯絡,將錢匯返內地。

控方昨亦傳召一名快艇船主甄沃光作供,他表示在一○年十一月,被告透過一名叫「黑妹」的食店女東主找他,聘請他由內地桂山島載被告到東涌,甄當時收了被告一千五百元,約一星期後,被告又叫甄從東涌把他載回桂山島。

案件編號:HCCC 4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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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前女友蕭佩斯作供時爆出被告曾一腳踏三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