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港物業全釘契

陳振聰因一直拖欠華懋慈善基金和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逾二億元訟費,高院終於下令將他在香港名下全部物業「釘契」。雖然陳振聰在半年前已聲稱會出售寶雲道楠樺居原址地皮套現還款,但一直未能兌現。高院早於兩個月前已下令把他大部分在港的物業釘契,只剩下將軍澳富麗花園一個住宅單位和麥當勞道威豪閣一個車位未被釘契,但聆案官認為他未有提出有力反對理由,最後防線最終亦不保。

陳振聰於今年初按法庭命令,披露其總值逾七億元的財產清單,包括七項在港的物業,估計共值五億四千九百萬元,其中最值錢是楠樺居原址地皮是他透過楠樺置業持有,餘下有五個住宅單位和一個車位,只有麗港城的單位是他弟弟陳振鴻以「長命契」方式持有外,其餘都是他與妻子譚妙清以「長命契」方式持有。高院早於今年五月已先將其中五項物業釘契。

最後兩物業亦不保

管理人於上月要求高院就餘下未被釘契的將軍澳富麗花園一住宅單位和麥當勞道威豪閣一車位頒發押記令,高院昨開庭審理有關申請。陳振聰的律師昨向聆案官呈上一份文件,指陳振聰現正籌錢及將近成事,擔心若法庭頒發押記令會對陳振聰籌錢造成影響。陳振聰的律師稱,若籌錢成功,所得款項將比這全部六個物業(不計楠樺居)總額為高,陳因為涉及多宗官司,未有把有關文件準備妥當,希望法庭把案件押後四個星期。

管理人的律師反對把案件押後指,管理人雖然在七月十日及十七日先後收到陳振聰的信件,但信件所述內容並不足以反對管理人的申請。聆案官也表示,陳振聰呈上的是一份機密文件,文件顯示有些程序正在進行當中,但管理人自上月底提出申請後,陳振聰必須要在指定期限內提出反對理由,而陳振聰呈上的資料並不足夠,即使法庭頒發押記令,也應不會影響到陳振聰籌錢的結果,故接納管理人申請,連餘下的兩項物業也釘契。

案件編號:HCAP 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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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因拖欠訟費在港名下全部物業被「釘契」。(資料圖片)

陳振聰過去半年一直聲稱會出售楠樺居原址地皮還債給華懋,但仍未落實。(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