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群體事件影響仕途?

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廣東省多個地方發生「群體事件」,人民和警方激烈衝突,有的還造成傷亡。這些「群體事件」少則逾千人,多則逾萬人,情況可謂嚴重,說明廣東社會不安、矛盾尖銳、民怨很大,對廣東大吏、政治局委員汪洋鼓吹的建設「幸福廣東」是一個極大的諷刺,令「幸福廣東」之說成為笑柄。

「群體事件」頻仍,「幸福廣東」破產,到底會不會影響汪洋十八大「入常」呢?這是中外輿論很有興趣的焦點,也是汪洋自己最關心的問題。事實上,從中共的政治運作來看,從中共官場的升黜榮辱來看,從其明規則、潛規則來看,汪洋能不能官升一級,進入政治局常委會,主要不會和甚麼「群體事件」、甚麼「幸福廣東」與否有直接關係。

在中共官場要升官,最根本的是「上面」有人,是其隸屬的某一山頭或派別在權爭中處於上風,或在鬥爭「妥協」中把其拉上去,其他的甚麼政績不政績、問題不問題都是次要的。當然,該官也不能太廢,不能真的有被人抓到把柄的大問題,如果太廢、真有大問題,那麼「上面的人」也不會盡心提拔該官,甚至會把他犧牲掉。

像汪洋這樣的人,當然不是「太廢」,至今也沒被人真的抓到甚麼大問題之把柄,因此,「群體事件」頻仍、「幸福廣東」破產應該對他「入常」不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其實,中共大吏治下的各省、市、自治區鮮有「幸福樂土」,鮮有「太平盛世」,鮮有不發生各種規模的「群體事件」,在這個問題上,大家是半斤對八両,誰也不能指摘誰,誰也不能拿它說事,阻止別人「進步」。

問題是,廣東地處沿海,對外開放程度很高,資訊流通相對發達,廣東一出事,最易爆出來,令汪洋臉上無光也。

柳太極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