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服刑可參選政府不上訴

【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其助理黃軒瑋,早前司法覆核《立法會條例》禁止有刑期未服人士參選的規定,上月獲判勝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考慮逾半個月後,昨發表聲明表示不會就此案上訴。當局指這決定對九月立法會選舉能順利進行有利,選舉會按照現行法例及高院裁決進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雖然不提上訴,但在聲明強調,涉案條文已存在多年,並認為條文是為達致合法目的而立,現需考慮支持及反對禁止參選的因素,並諮詢公眾,如有需要會建議修訂法例。

另外,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德國籍城大學務副校長室高級統籌Hans Mahncke擬參選立法會選舉,但選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指他有外國居留權,不合分區直選或教育界功能組別參選資格。他昨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規定。

案件編號:HCAL 51,54,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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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Mahnc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