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褻條例》諮詢淪淫審廿三條

【本報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本月十五日結束,多個團體狠批諮詢未有將「淫褻」及「不雅」定義納入討論範疇,認為現時含糊不清的審裁制度會扼殺創作空間,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又指即使諮詢文件提及增加審裁員數目,但擔心一小撮人眼光難以代表港人意見,建議將大部分刊物列「不受限制」,並對審裁員數目不設上限。

十四個民間團體昨批評,當局在第二階段諮詢未有就「淫褻」及「不雅」定義作公開討論,只含糊交代了事,認為政府有機會藉審查出版物品為名,扼殺文藝創作空間,變相成為「淫審廿三條」。香港獨立媒體網發言人方鈺鈞指,現時媒體為免觸犯法例,出版前一般先進行自我審查,如早前內地藝術家艾未未作品《一虎八奶圖》被「打格仔」,擔心日後條例一旦被收緊,自我審查情況將加劇。

小撮人未能代表港人

她續指,現時行政評級制度由約四百位審裁員負責,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中,雖曾提及增加審裁員,但團體認為這一小撮人的道德標準及藝術眼光有欠客觀,未能代表港人。其中有團體則憂慮,審裁員在審視藝術品如世界知名藝術作品「大衞像」時,會認為牽涉色情而禁止發布。團體建議不應對審裁員數目設上限,以增加其代表性及裁決公平性,而審裁員任期不得超過兩年及續期,讓更多公眾人士參與評級。

同志組織女同學社○七年於文化中心舉行同志創作展,展覽前夕將百多件作品交予淫審處評級,其後展覽被列為「不雅」級別,原因是展品中有詩句含「啜核私處」四字,團體需遮蓋字句才可繼續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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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批評第二階段諮詢未有將「淫褻」及「不雅」定義納入討論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