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品格審查靠自律存漏洞

【本報訊】二十多年前的租金津貼風波,令麥齊光被廉政公署拘捕調查,事件再揭高官入職前接受的品格審查存有漏洞。麥齊光及其他問責官員均需經過俗稱「查三代」的警方品格審查程序,但當局主要翻查有關人士是否有犯罪紀錄,其他「踩界」行為靠自行申報,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直言品格審查純粹依賴當事人自律,要過關並不困難。

不主動申報難追查

政府對公務員的操守審查制度分三級,包括入職審查、一般審查及深入審查,深入審查適用於問責官員,以確定官員「品格良好、守正不阿」,當局會向高官人選發出深入審查表格,須填報資料包括個人資料、教育背景、工作履歷和家庭成員,另須提名兩名諮詢人。

警方會負責審查工作,有需要時會要求廉政公署提供資料,審查工作包括會見受審查者、其諮詢人及上司,以及翻查有關紀錄,如接受審查者有否與背景可疑或不良分子交往、其操守或行為曾否遭人指控或投訴等,當局在評估後才會決定是否通過任命。

曾接受深入審查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指出,當時需填寫一份審查表格,最後一條問題則提醒是否有任何事宜認為需申報。若當事人不主動申報,當局難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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