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賣炭翁與挖木人

兩千餘年前,《詩經.小雅》即已傳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一九四九年後,人民翻身做主,不准稱王稱霸了。「王」被打倒了,所有屬於「王」的東西卻還在,它們他們她們理所當然的換了個所有者,名叫「黨」。對不起,口徑有誤,應該叫「國家」。

既然當今是普天之下,莫非國家之土,則率土之濱,亦莫非國家之物。依照這一沿襲了兩千多年、具有史上最強生命力的邏輯,在中國,天上飛的、空中飄的、地下埋的、宇宙射過來的,都是國家的。天地萬物,國家給百姓,才是百姓的,國家不給,百姓不能搶。

今年春節,彭州市麻柳村村民吳高亮在自己承包、位於河道邊的土地裏,發現並挖出一批烏木,經鑑定為「金絲楠木」,乃木料中最珍貴者,古時為皇家專用,龍椅也往往用此類木料雕琢而成。吳高亮挖出烏木後,一度有人出價千萬元人民幣收購。

吳高亮的好運氣並未維持多久。依靠巨細無遺的訊息收集體系,當地鎮政府第一時間知道挖出了寶貝,於是乎,挖掘現場官方人馬翩翩而來,連官方文件都不用展示,即以國家的名義,將烏木全數拉走入庫。吳高亮不忿老天賜予自己的寶物就此成空,於是逐級向地方政府索求。

七月三日,彭州市國資辦召集文管、林業、司法、水務、國土等部門,對吳高亮作出正式答覆:烏木屬於地下埋藏物,且埋藏距今數千年,依《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但為對其負責,官方決定給予總額七萬元的獎勵。

少時,讀白居易《賣炭翁》,至「一車炭重千餘斤,宮使驅將惜不得。半匹紅紗一丈綾,繫向牛頭充炭值」時,頗覺悲憤,痛恨為何賣炭翁不痛毆宮使,同時為自己身生太平時代而慶幸。未曾想,及至年長,竟可聽聞翻版的「一車木賣千萬元,官使驅將惜不得。七萬人幣一聲賞,擲予草民充木值」。神女應無恙,當驚世不殊!

不止於此。此前,黑龍江省公然發文,宣布包括太陽能、風能在內的氣候資源為國家所有。沒錯,宇宙輻射到地球上的東西都是國家的。

只是,國家如此強悍,為何不把國旗插上釣魚島、黃岩島,告訴日本菲律賓「這是我的」,然後打賞他們七萬元?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