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刨得正無木

又是住房惹的禍。有人翻起二十多年前舊帳,揭發梁班子前公務員以租金津貼買樓,麥老弟遭受政客質疑個人誠信。

當年樓價比今天低,但公務員人工也不算高,一個中級公務員要置業也不易,起碼要捱上十五年左右才能開始享受一點政府提供的住房福利:由政府提供土地和貸款,讓公務員組成合作社自己興建樓房自住,或提供租金津貼租住私樓。

七十年代末,政府放寬舍宿政策,合規格者可申請入住原來只為外籍公務員而設的宿舍,那些宿舍通常位於環境幽美的高尚住宅區,很受歡迎。有些同事們則高瞻遠矚,預見退休之日便要搬離宿舍,無家可歸,故仍以置業為目標。

當時公務員條例十分刻板,租津的確不能用來買房,熟識條例的便掏盡空子,利用積蓄作首期先買樓,並夥同同事互租買來房子,然後申請租津,用以支付每月供樓開支。這當然是鑽法律罅,但對公帑並無影響,只是公務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靈活變通,管理層也是隻眼開、隻眼閉。因此,這變相以租津買樓的做法非常普遍,直至政府改變初衷,正式向公務員提供買樓津貼,並可借取部分長俸作首期,才徹底解決公務員置業安居的問題。

若完全按照公務員條例解讀,麥老弟的做法確已闖進灰色地帶,但得到政府默許,也無損公益。類似個案何止千百?後來政府也承認原來政策落差而糾正過來,今天再翻這筆舊帳,實在毫無意義。

政府高層其身不正,又不肯認錯,禍延下屬,惹起一片吹毛求疵、上綱上線、無理抨擊的歪風,打擊官員士氣。住房問題容易出錯,僭建須拆,過失當認,惟批評指摘應視事情輕重,合乎情理,絕對不能亂揭瘡疤,輕易塗污官員誠信。刨得正無木,扔第一塊石頭者也須緊記。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