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寧當鄉官不做特首

梁振英今天將宣誓就任特區政府第四任行政長官,成為香港第一人。人生風光至此,夫復何求?未必!看其競選以來直至近日境遇,尤可夫不免生出寧做神州鄉官、不做香港特首的感慨。

梁振英從流露參選之意開始,一言一行就暴露在公眾監督之下。面對政黨與媒體批評,CY雖生有昂藏之軀,卻也不得不低聲下氣,時時處處聲明要維護香港核心價值,表現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氣度。只是氣度之外,暗自療傷的工夫想必少不了。

相比之下,神州官員上至省部大員,下至地方小吏,只要沾上一個權字,無不光鮮神氣。且不說名正言順花費公帑享受,利用權力漁色貨利,單是這神聖不可冒犯的官威就足以令特區官員羨慕不已。不信,且看一例。

去年底的一天,四川仁壽縣祿加鎮農婦黃滿雲和另外二十幾位村民去鎮政府解決問題,由於領導大人說沒時間要等到下午,於是往鎮政府食堂吃飯。只因身上沒帶那麼多錢,便提前知會食堂,按政府工作人員每人每餐七元的標準記帳。按食堂大廚的說法:現場沒有發生搶的行為,事後黃滿雲也把飯錢給了。可能是食堂沒做那麼多飯,當鎮政府工作人員來吃時,見飯菜所剩無幾,轉往外面餐館吃。

一餐飯吃出大禍。黃滿雲隨後接到當地派出所的一張《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得知自己「帶頭將祿加鎮政府食堂飯搶光,導致政府工作人員沒有飯菜,嚴重影響了祿加鎮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依派出所的說法,黃滿雲的行為屬擾亂公共秩序。

尤可夫看到這則消息,起初大笑:當地警方拘留農婦的理由真是幽默;繼而後怕:曾到一些政府食堂吃飯,如今還能安然寫文,應該慶幸。

黃滿雲不解:「吃飯時,根本沒有搶,為甚麼要拘留我十五天?」她若是知道河南一位農夫欲拿鄉長杯子喝水就被拘留七日,就應該釋然了。為了一杯沒進嘴的水尚且被關七天,你吃了人家鄉官的飯,拘你半月又有何冤?農婦粗鄙,不諳世事,貿然吃了官家的飯,就冒犯了官威,茲事體大。

都是官,香港內地差別怎麼這麼大?箇中原因盡人皆知。沒有威權護體,為官自然不易,梁振英坐上特首寶座後,對此定有切身感受。

尤可夫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