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政府總部保安男主任涉嫌於去年九至十一月間非禮女下屬案,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共四罪表證成立,下月十三日裁決。
被告自辯時強烈否認曾觸碰過女事主身體,反指女事主經常主動向男上司「挨身挨勢」,企圖攀附。他又指曾見女事主在保安控制室內與另一男上司大跳社交舞,指她行為放蕩,更稱懷疑女事主至少與另外兩名男上司有染。曾任職水務署及輔警的已婚被告黃震鴻(五十九歲),四年前退休後轉任保安員。
案件編號:ESCC 12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