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中醫開生毛藥輕判

患濕疹的七歲女童服用旺角一間中醫診所處方的藥物後,出現四肢生毛等類固醇副作用,診所股東陳國榮早前被檢控,經審訊後承認無牌行醫、非法銷售及管有毒藥等五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另罰款一萬七千元。裁判官判刑時對被告呈堂的證據大表不滿,反問被告「當法庭傻」﹖警告被告要有醫德及尊重自己的職業,不要只顧圖利。

被告陳國榮,四十二歲,報稱是旺角一間醫療中心的股東兼醫療助理,案情指,李姓女事主於去年五至八月帶同患濕疹的女兒求診,先後獲處方四種藥物及粉末,女童服藥後濕疹雖痊愈,卻出現發胖、四肢及背部長出毛髮等疑似服用類固醇副作用;李女其後向衞生署查詢,揭發被告無牌行醫及所處方的藥物含類固醇等西藥成分。

涉案診所一中醫義務掛單

裁判官昨日判刑時直言,不相信本案乃單一事件,惟控方未有證據證明被告長期執業,才決定輕判他,但警告被告要有醫德及尊重自己的職業,不要只顧牟利。

裁判官為了解被告是否長期執業,曾經三度押後案件,並要求警方進一步調查,他昨日引述警方調查所得,指出涉案診所有三名註冊中醫師都是掛單應診,並非駐診,其中一人更屬於義務性質,而診所的帳簿及病人求診紀錄更是簡單而混亂。

裁判官審閱紀錄後直言「證明唔到啲乜嘢」,並斥責被告交出有關紀錄是「當法庭傻」;然而,警方就此案雖聯絡了二十多名曾到診所求診的病人,但僅一人證實是由被告診治,未能證實被告是長期駐診。

案件編號:KTCC 2362/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陳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