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常開「鴻爺」涉非禮女保安

新政府總部去年甫入伙即發生風化疑案。該處一名夜更女保安員,指控其上司在工作期間屢次非禮騷擾她,包括涉嫌從後施以熊抱、趁她休息時摸她的臉及大腿內側。但涉案上司否認其事,反指是女保安要求「蛇王」被他拒絕,她懷恨在心才砌詞誣衊他。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五十九歲男被告黃震鴻,事發時為新政府總部外判保安公司其中一名保安主任,四十九歲女事主是他屬下的保安員。被告被控兩項普通襲擊及兩項非禮罪。

女事主昨供稱,她於去年九月初加入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派駐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及特首辦公室,負責通宵班保安工作。首次事發於九月二十八日凌晨約一時,她隨被告巡邏總部的停車場,巡至一處防煙門簽簿時,被告突從後抱起她,其手臂觸及她的胸部。

女事主坦言,外號「鴻爺」的被告為她上司,出名「無品」、「爛撻撻」兼粗口爛舌,事件又苦無證據,加上擔心丟飯碗及介意同事觀感,故敢怒不敢言,無向人提起。至十一月十四日晚,被告趁她開工前在茶水間小休時摸她的臉;同月二十二日晚,被告先在茶水間搭她膊頭,再趁她獨自守在西宴會廳用電腦「煲劇」時,乘機摸她大腿內側。

辯方:禁「蛇王」被誣衊

她終忍不住向另一男上司透露事件,上司答應安排她到有閉路電視覆蓋地點當值,她亦無進一步追究。至今年初被告請纓要跟她一起巡邏,上司拒絕後,被告竟到處說她壞話,更出言恐嚇曾在茶房出現並願意為她做證的同事,加上她向公司經理正式投訴後,對方沒對被告採取即時行動,她感到不公,跟同事商議後遂報警。

辯方盤問時說,通宵更並無休息時間,指女事主於九月二十八日當晚簽簿時,曾提出填寫較後的時間,以便「偷時間」小休,但被告嚴正拒絕,女事主受責後感不快,才砌詞誣衊。女事主否認提議「蛇王」,亦無誣衊被告。

案件編號:ESCC 12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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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震鴻涉在新政府總部多次非禮女下屬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