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熱辣:調查被動運署變相縱容

過去一年,運輸署平均每日都收到八宗專線小巴服務投訴,但處事被動,先要求綠巴營辦商自行調查,提交報告,該署根據報告內容,提醒營辦商改善,倘發現未有改善,才考慮發出警告信。根據該署記錄,過去三年,並沒有小巴營辦商因違反客運營業條件,而被吊銷或取消客運營業證,被批評變相縱容。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接獲投訴後,會要求專線營辦商調查,書面解釋及提交有關資料,以確定營辦商有否依照服務詳情表所規定的路線提供服務,然後會根據投訴性質或調查結果,與之會面,要求指定時間內落實改善措施。除非該署對營辦商解釋不滿意,或營辦商未能在指定時間內有明顯改善,才考慮發出警告信。

至於要暫時吊銷或取消專線營辦商客運營業證,發言人續稱,要投訴非常嚴重,或重複違反客運營業證條件,或營辦商無明顯改善時,才可考慮按《道路交通條例》,對營辦商進行研訊,及經考慮研訊的結果之後,可暫時吊銷或取消,或更改營辦商的客運營業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則批評,政府批出綠巴經營權時,無進一步規管營辦商的僱傭制度,變相令小巴超速問題叢生,要求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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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號專線小巴,是彩輝邨居民對外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